【徐州市17号疫情文件,徐州疫情通知】
比较高院权威发布:审理涉疫情合同、金融、破产案件23条指导意见(2020)_百...
月19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针对涉疫情合同 、金融、破产案件提出23条指导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合同案件审理规则买卖合同履行障碍:疫情导致履约成本增加或交货延迟,但合同目的可实现的 ,不支持解除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中,对医疗服务机构以未取得销售许可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抗辩不予支持。破产案件审理破产申请审查:引导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化解债务危机,防止原本具备生存能力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对疫情前已陷入困境且确已具备破产原因的企业 ,依法及时受理破产申请 。
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经济秩序以及社会公平正义。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主要内容如下: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积极参与诉源治理。
广西高院关于审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核心内容解读如下:不可抗力认定与民事权利行使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但民事权利需及时行使,不可因疫情搁置 ,否则可能丧失权利。
月16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发布《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聚焦运输合同 、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提出19条指导意见以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白话劳动法】关于全国各地应对疫情企业用工政策汇总
〖壹〗、总结各地政策主要围绕复工时间延迟、用工待遇保障 、劳动关系处理及社保缴费延期展开 ,核心内容包括:复工时间:多数地区要求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湖北延迟至2月13日24时 。工资支付:隔离期、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支付,不得降低待遇。劳动合同:禁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保障员工权益。
〖贰〗、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叁〗、020年7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及新就业形态是劳动者增收的重要途径,提出拓宽灵活就业渠道 、优化创业环境、加大保障支持,2021年各地据此细化落实措施。
人社部发2020年17号文件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比较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 ,以下简称17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
国家认可薪税师早在2020年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就发布了人社厅发〔2020〕17号文件确定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07-03-04)职业下增设薪税师工种。
法律依据与处理原则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较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若企业未复工或劳动者未返岗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提供劳动,企业应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关键区分点:劳动者未提供劳动是否具有“正当性” 。
“履职保留原工资待遇 ”政策该政策明确岗位变动 、改制或职务调整时 ,需通过保留原职务待遇(含工资、福利、政治待遇等)实现平稳过渡。例如,专业技术干部转岗后,其基本工资 、奖金、社保等均按原职务标准执行 ,直至新岗位待遇明确或调整到位。这一规定直接体现了职务与待遇的统一性要求 。
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134号)
〖壹〗、022年12月1日,徐州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7例,涉及多个县区 ,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管理,相关场所和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新增病例发现方式及分布 集中隔离发现13例:均为前期感染者的密接。落地检发现9例:均为外省来徐返徐人员,涉及不同交通方式及抵徐时间 。无症状感染者14—17:11月30日、12月1日驾车抵徐。
〖贰〗 、022成都车展于8月30日零时起暂停实施5天,后续安排将另行通知。这一决定是根据《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第七条规定作出的 ,即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停止各类聚集性活动。车展暂停背景 本次车展原计划于8月26日至9月4日举行,共计10天 。
〖叁〗、原辅包关联审评政策变迁主要经历了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关联审评的提出、原料药关联审评的明确 、政策的完善与调整等阶段 ,近来最需关注的核心法规是2019年第56号文及其四个附件、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2017年146号文及其两个附件 、2016年134号文正文。
〖肆〗、江阴市疫情防控通告 防疫电话24小时:0510-86861208 (2022年第72号)截至8月17日19时,我市集中隔离点新增核酸阳性3例,与第70、71号通告中5人系同车厢外省返回人员 ,经市定点医院专家组诊断,3人均为无症状感染者。涉及病例居所 、工作场所、经停的重点区域已迅速落实管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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